“字句”与“精意”到底是指什么?
- 教义神学
- 2020-09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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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字句”与“精意”是指什么?
慕义生
说到解经,在新约圣经中,被人们引用最多、也是误解最多的一处经文,莫过于保罗所说“字句是叫人死,精意(或作:圣灵)是叫人活”这句话了。
有人说:“你看,这里不是说了嘛,字句是叫人死,精意是叫人活。所以,解经不能只看字面,要知道字面背后的‘精意’才行。”
真的是这样吗?并非如此!事实上,保罗在哥林多后书3章6节的这句话中所谈论的,既非解经问题,也与解经无关。
若要明白保罗在讲什么,我们至少得先回答这两个问题:
第一,“字句”是指什么,为什么会“叫人死”?
第二,“精意”是指什么,为什么能“叫人活”?
要回答上述问题,我们先来看这节经文的全句。它记在哥林多后书3章6节:
“祂叫我们能承当这新约的执事,不是凭着字句,乃是凭着精意;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,精意(或作:圣灵)是叫人活。”(林后3:6)
一、保罗的“辩护”
在此,保罗说,是上帝叫我们担当这“新约的执事”。也就是说,这工并非保罗自取,而是上帝所赐。
保罗为什么要说这个?请看上文:“我们不象那许多人,为利混乱上帝的道;乃是由于诚实,由于上帝,在上帝面前凭着基督讲道。”(林后2:17)
原来,当时在哥林多教会出现了一伙反对保罗的人,他们“为利混乱上帝的道”,又攻击保罗的使徒身份,所以保罗便在此为自己的身份做以辩护。
保罗说:“我们岂是又举荐自己吗?岂象别人用人的荐信给你们或用你们的荐信给人吗?你们就是我们的荐信,写在我们的心里,被众人所知道所念诵的。”(林后3:1-2)
“荐信”就是介绍信。为了避免假师傅混入教会,当时人们惯用的方法,是由上级教会或使徒,为那些不断更换作工地点的工人写“介绍信”或“推荐信”,以确认他们的身份。
但很显然,保罗身上并没有这样的介绍信,所以那些反对保罗的人便以此为借口,来攻击保罗。
因此,保罗对哥林多教会的弟兄姊妹说,我身上是没有“推荐信”,我还用得着“信荐信”吗?你们就是我在基督里的“推荐信”——你们是我在基督里所结的福音果子,人看到你们在基督里的新生活,就知道我是上帝的仆人了,是我将福音传给你们,你们就是我的活见证。
二、“新约的执事”
接着,保罗进一步阐明,自己乃是“新约的执事”。这样,我们就来了3章6节,保罗说,是上帝让我和我的同工们,承当这“新约的执事”。
那么,“新约的执事”是什么意思呢?请看哥林多前书4:1节。在此,保罗说:“人应当以我们为基督的执事,为上帝奥秘事的管家。”(林前4:1)因此,所谓“新约的执事”,就是“基督的执事”,即“上帝奥秘事的管家”。
那么,“上帝的奥秘事”指的是指什么呢?保罗说:“上帝的奥秘,就是基督。”(西2:2)并且,保罗曾叮嘱人们,“为我祈求,使我得着口才,能以放胆开口,讲明福音的奥秘。”(弗6:19)
可见,所谓上帝的“奥秘事”,并不是指隐藏在某些经文背后的秘密,也并非什么高深莫测的“灵意”,而是指——上帝藉着基督耶稣来拯救世人的伟大的“福音”。
因此,当保罗称自己是新约的执事时,他是在说,自己受了上帝的委托,去从事传福音并为真理作见证的工作。正如他在罗马书1章1节所宣称的,自己“奉召为使徒,特派传上帝的福音。”(罗1:1)
三、旧约的“执事”
既然“新约的执事”是保罗和他的同工,那么与之相对的,“旧约”是否也有其“执事”来向人们见证上帝在西乃山下与以色列人所立的拯救之约呢?
答案是肯定的,请看哥林多后书3:7-8节,保罗说:“那用字刻在石头上属死的职事尚且有荣光,甚至以色列人因摩西面上的荣光,不能定睛看他的脸;这荣光原是渐渐退去的,何况那属灵的职事,岂不更有荣光吗?”(林后3:7-8)
保罗在这里告诉我们,旧约的执事,就是“那用字刻在石头上属死的职事”。想一想,那“刻在石头上的”是什么?当然是十条诫命。问题是,保罗为什么称十诫为“属死的职事”呢?
首先要注意,7节中的“职事”(ministration)和6节中“执事”(ministers),二者的意思相同。(当某种事物为上帝服务时就用“职事”表达,当某人为上帝服务时,就用“执事”,二者都是职分或服务的意思,并无本质区别)。之所以保罗在此用了两个稍有区别的词,是因为新约的“执事”是人——也就是保罗和他的同工,而旧约的“职事”是物——指的是十诫法版。
我们都知道,所谓执事,就是从事某种服务工作的人。所以,保罗为基督和祂的福音服务,他在外邦人中间,作为上帝福音的见证人,是上帝奥秘事的管家。
而十诫法版呢?它虽然是一个物件,放在上帝的约柜中。但是,每当古以色列人想到十诫时,他们就会想到上帝为什么赐下十诫——那是上帝拯救他们,与他们立约的凭据与见证。
也就是说,在旧约时代,当人们面对上帝的律法时,他们会立即想到那位将他们从为奴之地拯救出来、在旷野开道路沙漠开江河之耶和华上帝,曾经与他们所立的拯救之约——那个约对于当时的人而言,就是福音。
因此,十诫也就因此充当了将“上帝的拯救”见证给旧约时代众百姓的这一职任。所以,保罗称那刻在石头上的十诫为“职事”。
四、“属死的职事”
无论是国法,还是地方法,对于没有犯法的人,律法的作用就是对人的保护,让人免于犯罪而失去自由。所以,在雅各书2章12节称上帝的十诫为“使人自由的律法”。
之所以现在有很多基督徒讨厌十诫,并不是因为十诫的内容不好,而因为在他们的内心之中,仍然爱着罪,所以他们才仇视律法。
这就好比小偷怕警察一样。强盗恨不得国家把所有法律都废掉,他们就可以逍遥法外了。
正因为上帝的律法,妨碍了那些并未真正悔改之基督徒的“爱罪的心”,所以他们就厌憎上帝的律法。当然,最最恨恶上帝律法的人,乃是撒但,他渴望世人都犯罪,都作恶。
但上帝赐下律法的目的并不是要让人死,相反,上帝赐下律法的目的,乃是为了人的福祉和平安,祂是要保护人,而不是要限制人。使徒保罗说“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”(罗3:20)
很显然,你若没有犯法,律法是对你的保护,也是上帝与人立约的凭据。但是,如果你犯了法,那么,律法的功用,就会从对你的保护转变为对你的审判——它要判你“死刑”。
这样,那原本使人得福的律法,却成了叫人死的“属死的职事”。因此,保罗才在前面的3:6节说:“字句”——指的正是刻在石版上的十诫律法——即“属死的职事”——是叫人死。
其实,保罗的意思不是说律法本身是坏了,它是用来败坏人的,让人死。不是这个意思,保罗的意思是,律法能定人的罪,而“罪的工价乃是死。”(罗6:23)
律法是上帝赐下的,它本身是好的,是于人有益、使人蒙福的。诗人大卫说:“惟喜爱耶和华的律法,昼夜思想,这人便为有福!”(诗1:2)但对于罪人而言,它却只能定人的罪,判人死刑,却不能为人提供救赎与恩典。
所对,圣经说,“这样,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,引我们到基督那里,使我们因信称义。”(加3:24)
这话是什么意思呢?就是说,律法是必须有的,离了律法是不行的,没有规矩不成方圆。那么,对于罪人,律法有什么用呢?
律法的作用就是“引我们到基督那里”。过程是这样的:当一个人犯了罪,律法就定他为死刑。并且,律法只能对罪人说以下这四句话:
第一,你是一个罪人,因为“违背律法的就是罪。”(约壹3:4)
第二,你必须死,因为“罪的工价乃是死”。(罗6:23)
第三,我救不了你,因为“上帝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。”(罗3:21)
第四,找耶稣去吧,因为“基督耶稣降世,为要拯救罪人。”(提前1:15)
所以,为什么我们的主耶稣说:“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。我来不是要废掉,乃是要成全。我实在告诉你们,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,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,都要成全。”(太5:17)
因为只有藉着律法,人才能知罪,才能知道自己必死的可怕命运,才会寻求基督的拯救,所以律法不能作废。保罗说:“只是非因律法,我就不知何为罪。非律法说“不可起贪心”,我就不知何为贪心。”(罗7:7)
现今,基督教界有好些牧师被撒但所欺骗,说律法被耶稣钉在十字架上了。这是明摆着的谎言,因为它和耶稣的话完全冲突。基督在十字架上怎么会废掉上帝的律法?
一个慈爱的法官,是要自己亲自替罪人受罚,还是要撕毁国家法律,让罪人逍遥法外,不被定罪?事实上,那被钉在十字架上的,并不是上帝的律法,而是我们的罪的记录。
正如使徒行传3:19节所说“所以,你们当悔改归正,使你们的罪得以涂抹,这样,那安舒的日子就必从主面前来到。”
什么叫“悔改归正”?就是“从前偷窃的,不要再偷。”(弗4:28)从前犯罪的,必须改正,不要再继续犯罪。正如主耶稣对被医治的瘫子所说的话一样:“你已经痊愈了,不要再犯罪,恐怕你遭遇的更加厉害。”(约5:14)
什么叫“罪得以涂抹”,就是被赦免,被饶恕。所以,基督在十字架上,只是为那些愿意悔改的人提供了赦罪的机会,涂抹了他们的罪。而不是废了律法。
使徒约翰说:“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,就晓得是认识他。人若说我认识他,却不遵守他的诫命,便是说谎话的,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。”(约壹2:3-4)
“我们遵守上帝的诫命,这就是爱他了,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。”(约壹5:3)“圣徒的忍耐就在此;他们是守上帝诫命和耶稣真道的。”(启14:12)
所以,大家不要误解了保罗的教训,以为他是在说,律法是糟糕的,是可恶的,是败坏人的,是使人死的。所以,律法已经作废了,不需要遵守了。不,那是魔鬼的欺骗。
想一想,就因为世人犯罪,所以上帝就把“圣洁、公义、良善”十诫废除了(罗7:12)——这样的教导得有多荒唐?
难道就因为基督为我们钉了十字架,我们今天拜偶像就不是罪了?就因为基督为我们而死,我们今天犯奸淫就合法了?就因为上帝的儿子为我们赎罪,我们今天杀人也不算杀人、作假见证也没关系、偷盗也没有问题了?
今天,这种“律法作废”的论调,已经成功的欺骗了数以千万计的、不肯亲自查考圣经的基督徒。
如果这种虚假的教训被世人所知晓,他们不但不会爱上基督教,反倒会对这种“自欺欺人”的信仰嗤之以鼻,这种宗教不信也罢!——而这正是撒但所期待的,所以大家千万不要上了撒但的当。
五、“不是凭着字句”
继续看哥林多后书3章6节,保罗说,我们蒙召做新约的执事、为福音作见证,“不是凭着字句,乃是凭着精意(或作:圣灵)。”
大家千万注意,无论是根据圣经原文,还是根据英文KJV圣经,这里都没有“凭着”二字,这两个字只是中文圣经在翻译时,翻译者人为加上去的,原文没有。原文是“不是字句,乃是圣灵(not of the letter, but of the spirit)。”那么,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?
要弄明白它的意思,我们再看看这句话的下文:“因为那字句是叫人死,精意(或作:圣灵)是叫人活。”大家在在这里有没有看到,精意后边有个括号,里面说精意也作“圣灵”。这才是圣经原文和英文KJV圣经的意思。
中文圣经的翻译者并不明白这句话的意思,于是出于人意的把“圣灵”翻译“精意”,为了与“字句”形成对比。但圣经原文是“圣灵”,不是“精意”,这给人们带 来很大误解。
那么,保罗的意思是什么呢?他说:我们这为新约执事的,是为福音作见证,这福音能给人以拯救和新生命。我们不是为律法作见证,让人靠遵守律法得救。因为,律法只能定人的罪,律法不能提供救恩。
我们不是说律法作废了,律法没有作废。但是,我们要想得救,光知道律法是不行的,我们在律法面前知罪以后,要仰望基督,祂会赐给凡信祂之人以“圣灵”,只有“圣灵的大能”,会帮助我们治死肉体的私欲,并重获新生。所以,“体贴肉体的,就是死;体贴圣灵的,乃是生命、平安。”(罗8:6)
六、“圣灵是叫人活!”
保罗在此强调的是:律法虽然没有作废,但我们所传的福音,并不是像法利赛人一样,叫人靠行律法来赚取救恩。
律法——也就是那刻在石版上的字句,只能定人的罪——“叫人死”。而我们这蒙上帝所召的,作为新约的执事,所传的乃是人因信称义的福音。这福音的核心在于,人因信基督而被赐予圣灵,这圣灵能使人重生。因为“从灵生的就是灵。”(约3:6)“我们若是靠圣灵得生,就当靠圣灵行事。”(加5:25)
一个罪人的得救,关键在于被圣灵充满而获得新生,并结出圣灵的果实来。那么,人要怎样拥有圣灵呢?法利赛人声称,要靠遵守律法。但保罗说:不!人只能是先拥有了圣灵的大能和同在,才会有力量遵守律法。所以,人是先拥有圣灵,后遵行律法。
正如保罗在加拉太书3:5节所说:“那赐给你们圣灵,又在你们中间行异能的,是因你们行律法呢?是因你们听信福音呢?”(加3:5)
很显然,人得蒙上帝赐予圣灵,不是因为先行了律法,而因为先信了福音,接着因信被赐予圣灵,并结果圣灵的果子,也就是:“仁爱、喜乐、和平、忍耐、恩慈、良善、信实、温柔、节制。这样的事,没有律法禁止。”(加5:22-23)
为什么保罗说,圣灵的果子“没有律法禁止”呢?因为它们全都不违背律法。也就是说,人在圣灵中生活、被圣灵充满时,就可以不犯罪。正如保罗的见证:“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,现在活着的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。”(加2:20)当基督以圣灵为代表活在基督徒里面时,这个人就不会再犯罪了,不然,就是基督在犯罪了。因为这个人正被圣灵所支配着,他已经将生命的主权交给了基督。
以上所说的,正是福音的真谛,也是加拉太书的核心——即,人因信福音而称义,因称义而拥有圣灵,因拥有圣灵而得以过一种全新的生活,而这全新的生活绝不违背律法。——保罗和他的同工,正是为这样的一个新约的福音作“执事”。
七、“帕子还没有揭去!”
保罗在讲完什么是“字句叫人死,圣灵叫人活”之后。话锋一转,他开始教导人们,不要靠行律法来换取救恩的教导上来,正如他在加拉太书3章所说的那样。
他说:“那用字刻在石头上属死的职事(指十诫律法)尚且有荣光(因为是上帝亲手所写所以带着上帝的荣光),甚至以色列人因摩西面上的荣光(摩西面上的荣光来自赐律法的上帝),不能定睛看他的脸;这荣光原是渐渐退去的。”(林后3:7-8)
注意,保罗在此,先是谈到了真实的可见上帝之荣光。但接下来,保罗进一步的,将人们的视线从可见的荣光转移到不可见的荣耀上。又将“十诫律法从前为上帝的拯救作见证”和“福音如今为上帝的拯救作见证”对比起来。
于是,他接着说:“何况那属灵的职事(就是因信称义的福音)岂不更有荣光吗?若是定罪的职事(十诫律法)有荣光,那称义的职事(因信称义的福音)荣光就越发大了。那从前有荣光的(十诫律法),因这极大的荣光就算不得有荣光了;若那废掉(十诫律法如今不再是上帝拯救的见证)的有荣光,这长存的(因信称义的福音)就更有荣光了。”(林后3:8-11)
在此,保罗将属灵的“执事”从他和他的同工为福音所作的服务上,转移到福音本身。所以,保罗在这里将“执事”改成了“职事”。也就是说,当人为上帝服务时,用“执事”。当别的事物为上帝服务时,用“职事”。
若要明白保罗的这段话,我们必须看罗马书3:21-22节,保罗说:“但如今,上帝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……就是上帝的义,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……”(罗3:21-22)
当你读到“但如今”这三个字时,你会想到什么?当圣经说 “但如今,上帝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”时,它表明的是,从前“上帝的义”就是藉着“律法”显明出来的,对吗?因为律法是“圣洁、公义、良善”的(罗7:12),是“使得自由的”。(雅2:2)
任何法律都反应了立法者的品格——从前,在基督没有来到以先,人们是藉着圣洁、公义、良善的律法,来看明上帝义的品格的。但如今,基督来了,藉着同样“圣洁、公义、良善”的基督,人们更加能看明上帝的义。
从前,虽然律法是上帝圣洁品格的反应,但对于罪人,因为律法定人的罪,所以罪人从律法上就看不出上帝的圣洁品格。相反,他们看到的是上帝的刑罚和愤怒。于是,基督来到,罪人只能从基督使人因信称义的事上,看明上帝的爱和恩典,看明上帝的圣洁和义。
而这也正是保罗在哥林多后书3章8-11节所要阐明的“荣光”问题。保罗先讲摩西脸上实体的荣光,而后又讲到十诫律法和因信称义二者,在罪人的心中反映上帝慈爱之荣耀上的不同。
八、“几时归向主”
保罗之所以讲以上的内容,正是要反驳那些反对保罗之人的论调。那些人强调,人要想蒙上帝悦纳,就必须先遵守十诫律法甚至是仪义律法,以此来“博得”上帝的恩典,即以律法来作为得恩典的根本。
保罗确信,人称义是因为信福音,不是因为先遵守了律法。正如他在加拉太书3:10节所说:“凡以行律法为本的,都是被咒诅的。”因为我们是以信耶稣为本,信在前,行律法在后。行律法只是信的结果,不是信的前提。
所以,他说:“我们既有这样的盼望,就大胆讲说,不象摩西将帕子蒙在脸上,叫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到那将废者的结局。但他们的心地刚硬,直到今日诵读旧约的时候,这帕子还没有揭去。这帕子在基督里已经废去了。”(林后3:12-14)
很多人困惑,什么叫“不象摩西将帕子蒙在脸上,叫以色列人不能定睛看到那将废者的结局”呢?难道说,如果当时摩西从西奈山上下来时,脸上不蒙着帕子,百姓就能明白律法的功能了吗?不可能。
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?注意,保罗在这里用了一个“不象”,也就是说,保罗的这句话,只是一个比喻或类比。
保罗的意思是,当年,百姓由于惧怕的心,不敢直面摩西脸上的荣光。其实,他们要是有信心,根本不需要摩西蒙帕子在脸上。同样,今天,如果人们对上帝有信心,就不要再惧怕律法的判决,因为基督耶稣已经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。可是,今天有好多人,他们面对律法的心,仍然是惧怕的心,仍然是像死刑犯看法官一样。“将废者”指不再用律法为义作见证
于是保罗接着说:“然而直到今日,每逢诵读摩西书的时候,帕子还在他们心上。但他们的心几时归向主,帕子就几时除去了。”(林后3:15-16)
今天,主耶稣已经来到,人们不要再像从前在西奈山下一样,在读摩西书上的律法时,心存惧怕,我们的确犯了罪,律法也没有废除。但是,我们可以寻求耶稣的拯救,只要我们信耶稣,愿意悔改离罪。那么,无论我们犯了什么死罪,耶稣都愿意饶恕我们,祂也一定会饶恕我们。
使徒约翰说:“我们若认自己的罪,上帝是信实的,是公义的,必要赦免我们的罪,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。”(约壹1:9)
九、“主就是那灵!”
综上所述,保罗在“字句是叫人死,精意(圣灵)是叫人活。”这句话中所表达的,与是否根据字面意思去解释圣经没有任何关系。相反,我们通过以上的解经,已经证明,圣经的真理,并非隐藏在字面之后的玄妙或秘密。它是每个认真研读之人都可以懂的真理。
那么,保罗在哥林多后书第3章一整章所要讲的中心是什么呢?
保罗先阐明,自己传福音,不是出于人,不是为利混乱上帝的道。自己虽然没有来自有名望之人的推荐信,但是,我传给你们的福音,以及你们因这福音而有的新生活,就是我的活见证,摆在世人面前。
而后, 他通过将旧约以色列民惧怕上帝以及祂的律法,试图以遵守律法来换取恩典的行为,和新约时代,人们应当因信基督而获得圣灵并因圣灵得生的真理作对比。从而告诉人们,不要相信那些假弟兄的话,不要向律法发热心,而要信福音,从而获得所赐的圣灵,度一种新的生活,成为上帝摆在世人面前的活见证。证明福音的能力。
最后,保罗说,不是律法叫人活,律法只能定人的罪。那叫人活的,乃是灵。祂即是圣灵,也是基督。因此,“主就是那灵;主的灵在哪里,那里就得以自由。”(林后3:18)
从前,律法警戒人不要犯罪,使人保有自由。如今,基督使得罪得赦免,并且,使人不再做罪的奴仆,便人重获自由。
这样一来,律法是保护没有犯罪的人,让他们远离罪,以致于有生的自由;基督是拯救犯了罪的人,让他们的罪得赦,以致于不再做罪的奴仆。
但是大家注意,这不是说,我们有了基督,犯罪也不算为罪了。而是说,一方面,我们先时所犯的罪得到赦免,同时,基督也赐圣灵给我们,叫我们能得胜罪。
正如经上所记:“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作奴仆,以至于不法;现今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作奴仆,以至于成圣。”(罗6:19)
我们再来看本章的最后一节经文:“我们众人既然敞着脸,得以看见主的荣光,好象从镜子里反照,就变成主的形状,荣上加荣,如同从主的灵变成的。”(林后3:19)
在此,保罗是在叮嘱我们,我们既然坦然无惧的得以仰望主耶稣,看见祂义的人生。那么,我们就当以耶稣为我们镜子,照出自己的污秽,并靠着“主的灵”所带来的能力,离弃罪恶,度一种主耶稣那样的圣洁生活。
因为我们知道,“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。”(来12:14)所以,“凡向祂有这指望的,就洁净自己,象祂洁净一样。”(约壹3:3)这不仅仅是主对一切得救之人的要求,更是主对我们的应许:“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,必要活着。”(罗8:13)
愿主赐福您
慕义生 2020-09-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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